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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、何为环境应急预案
 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颁布的(环发【2015】4号)《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文件通知,环境应急预案是指企业为了在应对各类事故、自然灾害时,
  取紧急措施,避免或最大程度减少污染物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厂界外大气、水体、土壤等环境介质,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。
  二、哪些单位需要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
  (1)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,包括污水、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企业;
  (2)生产、储存、运输、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;
  (3)产生、收集、贮存、运输、利用、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;
  (4)尾矿库企业,包括湿式堆存工业废渣库、电厂灰渣库企业;
  (5)其他应当纳入适用范围的企业。
  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、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、并备案。
  三、环境应急预案制定的步骤
  (1)成立环境应急预案编制组,明确编制组组长和成员组成、工作任务、编制计划和经费预算;
  (2)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;
  (3)委托相关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环境应急预案,企业指定有关人员全程参与;
  (4)评审和演练环境应急预案;
  (5)签署发布环境应急预案。
  四、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需要递交哪些资料
  建设单位制定的环境应急预案或者修订的企业环境应急预案、应当在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,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受理部门备案。需递交资料为:
  (1)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;
  (2)环境应急预案及编制说明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,环境应急预案包括;环境应急预案的签署发布文件、环境应急预案文本;编制说明包括:编制过程概述、重点内容说明、征求意
  及采纳情况说明、评审情况说明;
  (3)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;
  (4)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;
  (5)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。
  五、环境应急预案回顾性评估及修订
  结合环境应急预案的实施情况,企业至少每三年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回顾性评估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需及时修订:
  (1)面临的环境风险发生重大变化,需要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;
  (2)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;
  (3)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及报告机制、应对流程和措施、应急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;
  (4)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;
  (5)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,需要对环境应急预案作出重大调整的;
  (6)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