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昕宇表面工程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为《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公布2011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(第1批)的通知》(陕环函【2011】345号文件)要求开展审核的单位,于2011年10月开始审核工作,2013年5月通过陕西省清洁生产评估中心的评审验收,结论为“优良”。
审核过程中14项清洁生产审核方案全部实施完成,共投入13.68万元,年节约成本10.33万元,年节电6.81万度,年节约新鲜水8550吨,年减排废水6809吨,年减排六价铬3.11千克,年减排铜1.773千克,年减排总镉0.171千克,年减排镍0.198千克,年减排总铬5.319千克,年减排总铁7.27千克,年减排氰化物0.0139千克,年减排总银0.10千克,年减排重金属和氰化物总量17.58千克。